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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关于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朝编〔2021〕62号)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简称区文化执法大队)为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区文化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市场的集中统一领导。本单位内设一办五队,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执法一分队、执法二分队、执法三分队、执法四分队、执法五分队。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8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5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85.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5万元,增长13.96%。
1.财政拨款收入1185.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8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5万元,增长13.96%,其中:基本支出1070.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07%;项目支出1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5.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5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6.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1%;卫生健康支出70.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1%;培训支出0.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04.11万元,2024年度决算98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7%。
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04.11万元,2024年度决算98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7%。主要原因: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等经费,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86万元,2024年度决算12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86万元,2024年度决算12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0%。主要原因: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8.81万元,2024年度决算7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8.81万元,2024年度决算7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1%。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培训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万元,2024年度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万元,2024年度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5%。主要原因:执法队各类培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70.1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5万元减少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2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5万元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25万元,主要原因:维护公车运行。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77.63万元,比上年增加9.52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2.5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单位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